发布日期:2024-08-19 22:05 点击次数:126
证券时报e公司讯,观典防务(688287)7月29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及董事会关注到媒体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考虑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报道。为避免对社会各界和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并无转让所持股权或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意向,亦不存在控制权转让的计划和行为。公司与高明目前尚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高明一方面全力配合调查,化解风险;另一方面也在积极筹措资金,将按原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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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利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公司”)于 债”)。公司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适用以简化 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铭利 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4年7月15日发出《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铭利 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 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23215 (三)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四)基本情况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五年 2.00%,第六年 3.00%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铭利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 (四)会议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17:00前 (五)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 (六)会议地点:线上 (七)会议召开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7月22日17:00前以书 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 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 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 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 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5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 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4年7月22日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 《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100%,反对0%,弃权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适用简 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事项、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附件 (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铭利 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利转债”2024 年第二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Powered by 实盘炒股配资平台_在线炒股配资_炒股配资网站详情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